抚养权开庭需要的材料如下:
1. 抚养权诉状: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有关抚养权的诉状应详细说明申请人和被诉人及其家庭关系,提供抚养权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并阐明申请人的权利及要求。
2. 各种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等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家庭关系证明文件。
3. 证人证言:若有证人能够提供有利于原告主张的证言,应准备证人,并提交其证言及证据材料。
4. 辅助证据:如医疗证明、抚养费用支出明细、抚养人照片等,能够证明原告主张的相关事实及为申请人的抚养提供支持的证据文件。
5. 家庭状况调查报告:法院会安排调查员进行家庭状况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调查报告,并提交给法院作为开庭依据。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前已经和被申请人达成协议,应提交协议书。如果仅有口头协议建议书,法院仍需开庭听取申诉双方的证言,再决定核准或驳回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