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由父母共同行使的,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对于两个女儿来说,如果她们都是未成年人,那么她们的抚养权应该由父母共同行使。但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无法提供充分的照顾和关爱,比如出轨、吸毒等原因导致儿女无法接受到合适的照顾和教育,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由某一方父母单独抚养,或由其他亲属抚养。但是这种情况必须要充分论证原因,并获得法院的认可。
如果两个女儿已经成年,那么抚养权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她们可以自己作出决策,自主选择和父母生活。但是父母仍然需要履行维护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提供生活费、支付医药费等,否则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离婚后,抚养权的问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裁决,以保障子女的安全、健康和教育权益,同时也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