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我市政府一直依据法律法规严格管理财务,不断加强财务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公款使用合法、合规、透明。可近期我们还是发现了一些人员挪用公款的情况,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财政资金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更是对全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据我市有关部门调查,近期有个别单位和个人采用虚构项目、骗取资金等手段,私自挪用公款,其中一些情况被追查后发现是长期的习惯性行为。这些人员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失了公款,也极大地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更是违背为民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破坏了公务员的形象和信誉。
在此,市政府强烈谴责这种行为,并向广大市民保证,一旦发现这种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坚决维护国家财产和纳税人的利益。希望广大市民对此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如若遇到挪用公款的情况,及时向市纪委、市政府财务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为净化政治风气,建设廉洁干净的政府和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我们向广大市民再次重申,政府使用公款必须合法、公正、透明,坚决不容许任何挪用、侵吞、贪污和浪费公款的行为。我市政府将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深化财务体制改革,推进财政公开,进一步保证公款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
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