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指在管理财务方面的职务中,将公款或企业资金挪用或盗窃走私的行为。如果出纳挪用公款,他本人肯定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会计可能会连带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以下是会计会连带承担责任的原因:
第一,会计应当负责监督出纳的工作,而且一般情况下,出纳的行为都是由会计授权、审核和记录的。如果会计执行不当,对出纳的工作审核不严格,导致出纳挪用了公款,会计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二,会计负责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如果出纳挪用了公款,在会计核算中,会出现账面上的收支不平衡,通过核算不出错误,这就需要会计承担责任。
第三,出纳挪用公款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度。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度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息息相关,会计应该有责任在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保护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度。
总之,出纳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他本人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会计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在企业管理中,会计和出纳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企业的财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