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签署离婚协议书的过程需要经过尽职调查、法律审查等程序,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然而,办理离婚证书并不是必要的,离婚协议书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约束作用。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在分割财产、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协议离婚后的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协议书是夫妻之间通过协商自主达成的协议,对离婚双方都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确定无效,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争议解决。因此,离婚协议书本身已经具备约束作用,即使没有办理离婚证书,两个人也已经达成了有约束力的离婚协议。
其次,离婚证书是证明离婚的一种法定文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离婚双方提供法律保障。在离婚证书的审核过程中,法律机构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离婚证书的发放也能够有效地证明离婚已经完成,可以为离婚双方在日常生活中提供方便。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有效部分,其本身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离婚证书虽然能够为离婚双方提供法律保障,但是办理离婚证书并不是强制性的。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办理离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