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的重要文件,其签署对离婚双方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书办证中心并不出具该文件。离婚协议书的办证中心主要是指民政局或公证处,其主要的职责是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核与公证,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办理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共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协议书主要包括夫妻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等方面的协议。在达成协议后,夫妻需要将协议书提交给当地的民政局或公证处进行审核与公证。
在审核过程中,民政局或公证处会对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该协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他们还会对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进行公证,以便对协议书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在这一过程中,民政局或公证处并不会出具离婚协议书,而是会签发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该协议已经进行了审核与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办证中心是民政局或公证处。双方需要将协议书提交给这些机构进行审核与公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和真实。虽然这些机构并不会出具离婚协议书,但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