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按照法定程序分配、使用的非建设用地,供农村居民建造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设施使用。因此,在宅基地上建库房并不是一项被允许的行为,这是因为宅基地的用途是为了农业生产和居住服务,而库房属于工业用房,不符合宅基地的使用规定。
此外,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应该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进行规范和管理,不能随意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如果要在农村宅基地建设库房,必须先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才能进行建设。而且,审批和许可的过程往往非常繁琐和复杂,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例如土地使用证、建筑设计方案、环评报告等等。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合理的使用,不能随意改变其原有的用途,包括在宅基地上建设库房等非农业生产用房。如果需要进行这样的建设,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和许可程序,并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这样才能够保证农村宅基地的有效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