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于有吸毒、酗酒等行为的配偶,另一方可以请求离婚,并要求婚姻法院判决剥夺其探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因此,吸毒人一般来说是很难争得到抚养权的。法律认为,吸毒等行为会伤害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教育,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不能让此类人员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不过,特例也存在。如果吸毒人员已经戒毒成功、证明自己能够照顾好孩子,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并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摆脱过去的不良习惯,那么在情况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下,他们也可以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此外,如果离婚后孩子已经有过于吸毒人员的亲戚或监护人,对于孩子的利益考虑也可以在法官的裁决下决定让吸毒人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这种情况仍然需要多方面的考虑和判断,切实保障孩子的利益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