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离婚协议书一般分为五个部分: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其他约定。
1.无效婚姻
双方在此确认他们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如有),并同意在离婚协议书中纪录清楚无效婚姻的相关事项,包括财产分割和抚养子女等事宜。
2.财产分割
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和其他财产。每个财产的归属和占比应在协议书中明确指定。
3.抚养子女
根据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需求和其他相关因素,双方同意如何抚养子女。协议书应包括抚养权、监护权、探视权等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应明确每个人的赡养费用。
4.赡养老人
如果有需要赡养的老年家庭成员,双方需要协商如何分享赡养责任、未付费用和其他相关事宜。协议书应明确负责人和分配比例等。
5.其他约定
协议书中可能包括其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监护、财产公证、抚慰金、债务分配等任何补充条款。
协议书应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并由专业律师提供审核和认证服务,确保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