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不属于违建。
拆迁安置房是指为了拆迁原住房居民而建造的公共住房,是政府承诺拆迁补偿的一种形式。这些房屋通常位于城市的远郊或者是离市区较远的地方,以满足被拆迁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与使用是经过政府准许和规范的。
在我国,拆迁安置房是经过严格规划和审批立项的,其建设也需要取得各级政府的批准和建设资金的拨付。因此,拆迁安置房是经过合法建设的,不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更不是违建。
拆迁安置房具有一些特殊性质,既是政府对于拆迁补偿居民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的一种手段,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其是否属于违建。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合法、合规的公共住房,不属于违建。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建设,提升拆迁安置房的品质,让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