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一旦经过双方的签署并备案,就具有法律效力,不易被撤销或作废。但是,在特定情况下,离婚协议也可以被作废或改变。
首先,如果当事人双方之间出现了新的事实或证据,证明离婚协议存在重大瑕疵或缺陷,比如协议内容有违法违规之处、协议签订时出现虚假陈述、双方签署协议时存在威胁、欺诈、强迫等行为,那么离婚协议就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关键问题造成了一方当事人严重的不公或不利,导致另一方得到了过多的利益和权益,这时,被剥夺权益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离婚协议作出修改或撤销。但是,这种情况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并经过合适的法律程序,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作废或改变需要在特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申请时间的长短因地区而异,所以当事人需要咨询当地相关法律机构,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