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协议离婚程序分为以下步骤:
1.协议离婚双方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离婚意向书。离婚意向书注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居住地址等必要的信息。
2.双方约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和朋友、财富等问题,并在协议中签字确认。
3.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协议书和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法院将协议双方传单告知提请审判,要求在七天内闵定书面反应。
5.如无异议,法院将说明法律效力并发出书面判决书。判决书写明离婚日期、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和财产分割等事项。
6.如一方在七天内提出反对意见并提出递交材料,法院将对材料作出审查后,按照刑法规定,制定调解书并签字盖章。
7.如果协议离婚双方在七天内没有上庭或提出异议,法院将发给协议双方离婚证书。离婚证书有效期为三十日。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提出,无法强制进行协议离婚。同时,离婚协议拟定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涉及违法、违背道德或具有不当垄断成份的条款,否则法院可能会否决该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