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并书面确定离婚协议内容后,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的一种方式。协议离婚通常比其他方式的离婚更快捷、简便,对夫妻关系及对子女权益影响较小。协议离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协商后达成离婚协议,确定涉及房产、财产、子女抚养和赡养等事项,并写成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视为法律文书,离婚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执行。
2. 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应当携带身份证件、婚姻证件、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向当地民政部门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3. 确认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4. 确认无争议: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没有涉及财产、子女抚养和赡养等方面的争议,民政部门将确认无争议,表示双方离婚手续已完成。
5. 确认有争议: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存在涉及财产、子女抚养和赡养等方面的争议,民政部门将告知双方需要另行解决,并指引双方进行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总之,协议离婚程序相对简单,但双方需要充分协商,认真制定详实的离婚协议书,并向有关部门递交完备的材料,以确保离婚手续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