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中,父母仅仅是孙子女的祖父母,他们没有权利争夺抚养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抚养权是由法院依法判决的。而父母在孩子成年前拥有监护权和教育权,但这与抚养权是不同的。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子女的利益密切相关,如果父母行为不当、无法履行抚养职责,或者对孩子造成伤害,那么社会应该保护孩子的利益,保护他们的生命和健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在父母的监护下,孩子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那么法院有权将抚养权判给其他人,比如亲属、社会福利机构等。
但是,如果孩子父母双方都身体健康,会合条件,都愿意担任孩子的抚养人,那么父母就是孩子的第一抚养人,父母不容易失去自己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教育、保护和抚养,这是每一个父母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父母不履行这些责任,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甚至会给孩子带来生命和心理上的伤害。因此,父母应该尽职尽责,维护好孩子的利益,保障他们的健康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