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拆迁工程中,政府或拆迁方为了安置被拆迁人而建造的住房。它是一种社会福利,作为政府对被拆迁人的一种保障。但拆迁安置房是否会被拿去抵债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只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合法产权的房屋才是真正的产权房,才能享有合法的物业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利。而如果在取得拆迁安置房产权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合法的行为,产生了法律纠纷,那么这些房屋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房。
其次,在拆迁安置房产权得到合法确认后,如果房主在拆迁安置房交付使用后出现了其他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是不能直接拿拆迁安置房来抵偿的。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保障居民居住权利而提供的住房,与创收的商业房源等不同,不应该被拿来来安抚债务,并且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虽然拆迁安置房不会被拿去抵债,但也不是无所不能,如果房主在住房交付以后违反相关的规定,例如违法建筑、非法转租等行为,就会被要求还原或者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应该把握好合法性和合规性,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自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