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其中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住宅划归等方面的内容。在协议书中,住址最好要详细说明,以免日后发生争执和纠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住址的写法:
一、具体的住址信息
如果离婚双方的住址不同,那么在协议书中需要分别注明每一方的具体住址信息。写法应该是清晰明了,不能存在歧义。例如,可以写成:“甲方住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XX楼XX层;乙方住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XX楼XX层。”这样可以使双方住址清晰明了,可以避免日后出现住址上的争执。
二、对住址的约定
如果离婚后双方仍然住在同一个住所,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具体的分居方式和住址。例如,可以写成:“离婚后,甲方协助乙方搬出共同居住的房屋,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益。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继续居住所述房屋,甲方应自离婚日期起,自行负责寻找居住所需的住房。”
总之,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写明双方的住址信息,以明确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住址问题而引发的后续争执,更好地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