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全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协议中包含了双方离婚后的相关事宜,例如财产分割、抚养费等。如果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对抚养费的收支情况达成一致,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具有约束力的。
如果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抚养费的收支,并且已经签署协议,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签署协议后不得擅自撤销协议。如果离婚双方对协议中的内容表示不满意,可以自愿协商达成新协议。
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金额太高,导致支付方无法承受,或者收款方情况发生变化不需要抚养费了,可以协商解除协议或者修改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
总之,离婚协议抚养费是具有约束力的,但如果协议的内容与法律相违背,或者根据变化的情况需要修改,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除协议或者修改协议。立法者的初衷是以协议的形式解决纠纷,增加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减少法律关系的实行成本,所以要尊重离婚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