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面积是指在城市拆迁时,由政府向受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面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等政府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用地应免征土地使用税,且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不应少于以下标准:
1.城市集中连片特殊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镇)等区域:建筑面积单套不少于90平方米。
2.一般城区:建筑面积单套不少于60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并非所有地区均适用。实际拆迁安置房面积可能因当地政策、市场需求及地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此外,不同开发商在建筑质量、装修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购房者应先了解当地政策并仔细核查合同中的面积、房型及交付时间等方面的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总的来说,政府有责任保障受拆迁户的基本住房需求,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制相关政策,确保拆迁安置房面积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