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指的是政府为了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等项目而拆除原有居民房屋时,为被拆迁居民提供的住房安置。这种住房是属于政府购买或者在征地时协商达成的,是政府提供给被征收户的一种住房资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交易,一般都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来执行管理。
因此,拆迁安置房不属于二次房,而是政府购置或建设的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纳入房地产市场的产权交易范围之内,拥有产权,可以买卖、转让、抵押等。由于政府购买和提供的拆迁安置房比较便宜,因此在房屋购买流程中有一定的优惠福利。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商品房,不属于二次房。被征收户买到的这些房子,通过合法途径买卖之后,都可以产生合法产权,享有所有合法产权所具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