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部门负责人:
我们是夫妻关系,希望在您的帮助下完成离婚手续。我们已经经过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以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本协议书是我们自愿达成的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离婚后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一、财产分配
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现在进行财产的分配。
1、共同房产:我们共有一套房产,地址为昆山市某某路123号。该房产按评估价值进行平分,各自获得产权证和房产证。
2、存款:我们的共同存款为XX元,按照1:1的比例进行分配,各获得一半。
3、车辆:我们共有一辆车,牌号为XXXX。该车需要进行协商,如无法协商,将进行拍卖并将所得款项平分。
以上财产分配是我们夫妻之间的自愿行为,因此,我们愿意签署任何必要的手续,确认上述分配的合法有效性。
二、子女抚养与监护
我们的夫妻共同育有一名XX岁的子女,现在我们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与监护问题:
1、子女抚养:子女的抚养费用由我方父母共同承担,每月给予子女XX元生活费,直到子女成年。
2、子女监护:我方父母双方共同负责子女的监护工作,并确保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健康的正常发展。
三、其他条款
1、关于婚姻债务:我们的夫妻间不存在任何婚姻债务,故无需做出任何约定。
2、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我们的离婚没有造成对方任何经济或身体上的损害。因此,不需要进行任何赔偿。
总之,我们完全自愿达成以上协议,愿意签署离婚协议书。我们再次感谢民政部门的协助,希望能够顺利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