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复婚均为家庭关系的变化,对于此种情况下婚前协议的效力,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婚前协议是在婚姻关系确立前达成并签署的协议,旨在规定各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义务等事项,又称为“家庭财产协议书”。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进行婚姻财产的分割,这时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签署“离婚协议书”,则该协议书的效力等同于婚前协议书的效力,即按照各自的意愿来执行。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出现财产分割的分歧,那么此时婚前协议书的效力就显得不那么明确。
而对于复婚来说,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需要重新达成婚姻协议,即新的婚姻关系需要重新确定财产权利义务等事项。如果夫妻双方重新签署了婚姻协议书,规定了财产的控制权、继承权、离婚时财产的处理权等等,那么婚前协议书的效力也就失效了。
综上所述,在离婚和复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重新达成婚姻协议。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且该协议书规定了财产分割等问题,那么该协议书的效力等同于婚前协议书的效力。但如果复婚,夫妻双方需要重新达成婚姻协议,婚前协议书的效力也会失效。因此,在离婚和复婚过程中,需要注意协议书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