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市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国家对这方面的政策一直在不断变化。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很多农村居民陆续迁往城市,希望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生活条件。但由于农村宅基地与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制度体系不同,所以进城市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仍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在2019年5月份发布的《城镇居民基本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了进城市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政策,进一步强调了进城农民的权益保障,其中明确规定:
1. 具有合法建房权的农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其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设居住用房,迁移后,该农民可以将其宅基地,以不动产登记的方式,由独立的产权转变为与房屋相结合的住宅不动产产权;
2. 迁往城市后,农民可以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各种住房补贴和福利待遇;
3. 农民进城后,也可以将其在农村的宅基地按照“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的原则转让给有需要的他人。
可以看出,国家政策已经对进城市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政策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当地落实国家政策的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同时,进城市继承农村宅基地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因此具体办理需要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避免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