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离婚协议需要以下材料:
1.离婚诉状:需要写明离婚的原因、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要求离婚的内容等。
2.离婚协议书:一份离婚协议书需要由离婚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内容需要包括离婚双方如何分割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
3.身份证明:需要离婚双方出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4.结婚证明:需要提供离婚双方的结婚证明原件。
5.子女抚养协议:如双方有子女需提供写明子女抚养协议的材料。
6.财产清单:需提供离婚双方的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等,用于分割财产。
以上就是清朝时期需要准备的离婚协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前需经过严格的协商,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正、合理,另外,离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也需要遵守清朝时期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