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是中国浙江省舟山市下辖的一个行政区划,其农村宅基地审批规定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制定。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该农户家庭实际耕种的土地面积的五倍,但是不超过1500平方米,而且不能分割。以下是定海区农村宅基地审批规定的具体内容:
1. 宅基地适用范围:适用于农村居民,自主决定在宅基地上自建住宅并自主使用的土地。
2. 宅基地的位置:农村宅基地应建在合理的位置,远离河流、水源、水库、工矿企业和危险区域。
3. 宅基地面积:宅基地的面积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且不得分割。如果宅基地属于联产承包土地,宅基地的面积应当不大于家庭实际耕种地优势比例的五倍,且不得超过1500平方米。
4. 宅基地的使用权:国家承认居民自建住房使用权,并保护他们的生产生活、基本权利。
5. 宅基地的备案:居民自建住房应当在自建住宅竣工后30日内,到当地乡镇或者村民委员会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手续。
总之,定海区农村宅基地审批规定的核心是保护农村居民的使用权,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和使用行为,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