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村宅基地的审批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审批权限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行使。
二、宅基地申请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民家庭可以向行政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宅基地:
1.中国公民;
2.年满18周岁;
3.在农村落户2年以上或在农村连续居住5年以上;
4.按照法律法规,自己或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能够保证合法、合理使用宅基地。
三、宅基地审批条件
农村宅基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位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认定的集体土地上;
2.满足本地区城乡规划、用地指标及环保要求;
3.符合依法保障的规定和计划,在规划和用地条款内;
4.申请人自愿申请,并有实际使用需要。
四、宅基地申请流程
1.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农民,必须先到所在的乡镇政府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
2.农民需要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户口簿、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
3.经过初审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4.公示期结束后,经乡镇政府审批,批准提供宅基地使用权。
五、宅基地使用规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转让、出租或出售。农民需要在宅基地上自建、自用住房,严禁违法扰民或进行其他一切非法活动。同时,国家规定,农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地、租赁等方式,积极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以上就是杭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基本规定,农民在申请农村宅基地时,需要明确其的各项审批流程和要求,以便顺利完成整个审批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