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依法取得,用于居住、生产经营或者公益事业的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产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法院无权直接查封宅基地。
但是,在涉及到宅基地的土地纠纷案件中,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措施。比如,如果宅基地属于某个自然村或者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该自然村或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其他土地纠纷案件,法院为保障后续诉讼的顺利进行,可以对该自然村或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持有的宅基地采取查封措施。
不过,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存在着众多的产权纠纷,对于农民个人的住房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都会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当加强宅基地产权的管理和维护,完善宅基地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宅基地产权规范化和市场化发展,提高农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