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是两个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遵守的最终协议。因此,离婚协议的签署必须由两个当事人亲自出席并完成。以下是为什么离婚协议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场的原因。
首先,离婚协议需要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只有一方出席签署离婚协议,那么就可能会存在未经对方同意或知情的情况下完成协议的情况。因此,两个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把握离婚协议的真实性,确保协议的行使。
其次,离婚协议还涉及到许多繁琐的问题,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等。如果只有一方签署,就会忽略另一方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和感受。这样可能会导致两个当事人在签署协议后出现矛盾,甚至可能导致法律纠纷。而两个当事人亲自到场签署协议,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发生。
另外,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只有一方出席签署离婚协议,就可能出现另一方指责协议不合法的情况。通过两个当事人的亲自到场签署,确保所签署协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需要两个当事人亲自到场签署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可以避免因个人感受和看法的差异带来的不同意见,最终达成公正、权威、合法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