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产分割通常是由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的。目前,常见的房产分割方式有三种:出售分割、变更共有和协商分割。
出售分割是指将共有房产出售,然后按照各自的产权份额进行分配。这种方式适用于离婚双方对房产不存有情感依附,或者房产价值较高,难以通过其他方式分割。这种方式的缺点是,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来出售房产,并且因为一些代价如转手离开,有可能并不那么容易实现公平分配。有时候,也会出现一方不同意出售或者反应没那么积极的情况。
变更共有是指离婚双方选择共有房产,但产权份额发生变化。这种方式适用于离婚双方对房产不愿出售,并且能够就新的产权份额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保持原有房产状态,避免出售带来的代价。缺点是,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造成某一方的不满,以及其他人们、亲戚之间对于受益人问题的不公判定。
协商分割是指离婚双方通过协商,将房产按照某种比例分割。这种方式适用于离婚双方愿意进行合理分配,并且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既能充分体现离婚双方的意愿,又能实现比较公平的分配。如果离婚双方动态、平等,妥善充分协商,可以实现双赢结局。
不论采用哪种方式,离婚协议房产分割应该尽量避免引起更多纠纷和争吵。最好寻求专业法律顾问或房产中介的效劳,共同寻找最合适的方式,确保最终协议达成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