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的是,在明知自己没有权利支配公款的情况下,却将公款用于个人目的或非法用途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务员的职务,也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秩序,甚至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因此在我国是被禁止的,且是刑法所明确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其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但一般指的是数万元以上。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的公款超过了一定的数额,就会被认为构成犯罪,面临刑事追究的处罚。
具体来说,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则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小,情节又比较轻微,那么可以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轻微减轻处罚措施。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法律中被明确规定,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非常严重。对于涉及挪用公款的人员,国家机关应依法严厉打击,保证国家机关的廉洁,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