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备的一项文件,它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的书面记录。对于离婚协议书是否要自己写好,我认为应该要。其原因如下:
首先,自己写离婚协议书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的书面记录,它能够明确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访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如果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有时候可能会产生一些法律术语或规定,如果双方不理解会增大双方的纠纷甚至给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
其次,自己写离婚协议书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由于离婚协议书事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内容,所以必须严谨细致地起草。如果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在律师与双方沟通不畅的情况下,很可能造成律师的失误或者遗漏。这样一来,双方可能会因此产生一些法律纠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最后,自己写离婚协议书可以节省一定的费用。如果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必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而如果双方自己可以起草离婚协议书,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还能够节省一定的费用,让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少承担一些经济压力。
综上所述,自己写离婚协议书是有必要的。当然,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要认真思考,慎重决策,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尽量的保障,从而达到离婚和谐,离婚协议书的签订也能够得到对双方满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