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互不相同的两个概念,但是它们都涉及到儿童的利益和保障。抚养权通常是指由法院判决由某一方当作主要的抚养人,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基本成长需求,而监护权则是对儿童生活和健康全面的保障,涵盖更广泛的权利和责任。因此,抚养权方和监护人方是不一样的。
在某些情况下,抚养权和监护权可能分别由不同的人或结构承担。例如,一名父母可能被判定为抚养权方,但是监护权可能由另一名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行使。监护人方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孩子的健康、教育、情感和精神成长等方面,因此更为重要和严谨。
当抚养权方和监护人方存在冲突或者监护人方有必须独立行使权限的情况下,抚养权方可能需要去掉一些权利和倾听监护人的意见。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和监护权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以保障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切记,孩子的利益永远应该放在第一位。任何冲突都应该在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