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离婚协议需要盖上正式的公证章或者律师的签字和盖章。这些章和签字是协议的法律效力的体现,是证明协议真实有效的重要证据,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保证。
公证章指的是由国家授权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公证固定了协议的内容,并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进行了确认,具有相当的正式性和权威性。因此,对于离婚协议的修改,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律师的签字和盖章也是非常重要的。律师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事务,对于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着专业的认知,因此,律师的签字和盖章可以有效地保证协议的可信度和可执行性。
要想修改离婚协议,当事人应该先与对方达成一致,然后选择一个正规的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进行操作。在签署协议之前,双方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协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盖章之后,修改离婚协议的效力就得到了保障,双方在协议的约束下进行后续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