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更新和开发过程中,原来的房屋因为要拆除,所以政府会提供一些临时住房给拆迁户,以供其居住。这些临时住房一般由政府提供,拆迁户可以选择是否居住。而且,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安置房只能用于住房,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更用途。
所以,拆迁安置房是不能够卖的。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给予拆迁户的是一种临时住房,供其过渡使用,不是产权房,没有产权证,因此不能够卖出。另一方面,在《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未经生产生活需要,拆迁补偿房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更用途。如果拆迁户私自出售拆迁安置房,就会违反相关法规,将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政府提供拆迁安置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拆迁户的住房问题,给予他们切实的帮助和保障。如果拆迁户希望获得产权房,可以选择购买商品房或者通过拆迁补偿费购买房屋。在这个过程中,依据相关法规,会有政府和拆迁户签订协议,明确房屋的用途和产权,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不允许卖的。正确认识拆迁安置房的用途和性质,也是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