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就各项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一份书面协议,通过此协议能够使离婚各方达成一致,减少否则可能出现的争执和追索,从而达成稳定的人际关系。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是否盖了章。
通常而言,离婚协议书盖章是必要的,并且需要由双方签字,在协议书的各个条款处盖章,以确保有效性和法律效力。盖章不仅证明了离婚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协议,还确保了协议书的严肃和正式性,同时也保障了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此外,盖章也能够防止协议书被任意篡改或伪造,从而确保了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盖章是非常重要的,没有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将可能被视为无效,从而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总之,在进行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双方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进行真实的协商和沟通,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签署协议书之前,双方还需要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协议书中的条款准确无误,并在协议书的各个页角盖章和签字,以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真实性。 双方签完字和盖完章,需要在协议书的封面、最后一页,协议书附件等位置进行本人签字、日期等相关细节处理,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