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盖章的重要性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情况。如果双方离婚协议是自愿和平离婚,且离婚协议内容明确、详细,双方达成一致并愿意按照协议执行,盖章或签字并不是非常必要。但是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争议或对方违反约定,这时候盖章或签字就会变得至关重要。
首先,盖章或签字能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协议达成后,将其公证或提交当地民政部门备案更能保障其合法性,而盖章或签字是公证和备案的必要条件之一。
其次,盖章或签字是双方责任和义务的明确表明。协议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或签字就相当于承诺、认可这些内容,并愿意履行对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有一方不遵循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其履行,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维权。
最后,盖章或签字还可以预防未来的纠纷和争议。在协议签订时盖章或签字即意味着双方认可协议中的内容,相当于达成一份真正的合约,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执行,这就减小了后续可能的争议和牵扯。
总之,离婚协议的盖章或签字等于是给两个当事人贴上了法律印记,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力,能够为当事人带来更有保障的权益。所以说,对于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来说,签署和盖章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