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协议是属于涉及土地、房地产等重要利益的法律文件,需要进行公证、备案等手续方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一般情况下,个人或单位不能随意去拆迁办拍协议原件。
首先,拆迁协议是由政府和拆迁户、被征收人签订的合同,包含了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赔偿标准等重要内容,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方,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因此,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获取、篡改、泄露该协议的原件,否则将涉及到法律问题。
其次,拆迁协议的原件通常由政府部门或拆迁办进行保管,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提供给相关单位或个人。一般而言,需要查看拆迁协议的人员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向拆迁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证明文件,等待拆迁办审批后方可查阅。
再次,拆迁协议的内容属于机密信息,因此政府部门和拆迁办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协议的机密性,避免协议内容泄露而导致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个人或单位不建议私自前往拆迁办获取拆迁协议的原件。应当通过规范的途径提出书面申请,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拆迁协议的机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