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因此,农村宅基地建房是用于自己居住的,不能出租。
作为农村的一项特殊土地制度,宅基地的使用权是集体所有的,只能供宅基地使用人使用。因此,若将宅基地出租给他人,就会违反该条例的规定,侵犯了集体所有权,也会引起村级组织和其他农民的不满。
此外,农村宅基地出租还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章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不得分割、转让、出租,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关于农村宅基地租赁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因此出租宅基地面临法律风险。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用于本人居住的,不能出租。若有出租需求,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满足,如建设农村旅游度假村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违法租赁农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