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抚养权与继承权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并不一定存在必然的关联性。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于未成年子女日常生活、教育、健康等方面的权力和责任。而继承权是指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死者遗产继承权的人。
在一些案例中,抚养权和继承权在法律上可能会产生联系。举个例子,假设一个父亲在继承他的母亲遗产时,法院发现他没有履行对子女抚养的法定义务,那么法院可能会宣布他失去了继承权。同样地,在父母离婚时,父母双方会就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并且抚养权的判决结果也会影响到离婚后继承权的分配。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抚养权和继承权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便一个人没有抚养权,仍然有可能成为其亲人的法定继承人。例如,一个父亲在离婚后失去了子女的抚养权,但不影响他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因此,抚养权和继承权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必须的,而是要具体以法律规定和案情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