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宅基地是指供农村居民自建住房和生活、生产设施使用的土地。宅基地可以是四周有围墙、有树篱、有生垣、有林带、有水池、有道路等设施的住宅用地,也可以是为家庭种植粮食、蔬菜、果树等的耕地、果园、菜园,还可以包括养殖、林果等农业生产用地。
即墨区作为青岛市的一个行政区划,是有审批农村宅基地的职责和权限的。根据《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各级农村宅基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农村宅基地的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高度等相关规定及程序,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登记、监管和维护予以有效管理和监督。
因此,即墨区作为上级农村宅基地管理部门之一,有权审批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并对其进行登记、监管和维护。在审批农村宅基地时,应该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行政的原则,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总之,即墨区有权审批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审批应该遵循相关法规和程序,注重规划和布局,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