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为了拆除房屋而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的协议。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是否允许拆迁方使用空白的协议。关于这个问题,在法律层面上是被禁止的。
如果拆迁方使用空白的协议,就表明拆迁方没有遵守法律程序,也没有在协商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方充分的权益保护。同时,在协议上填写内容未经过被拆迁方确认同意,这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即自由、平等、有纪律。
对于被拆迁方来说,签订空白协议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他们并没有知道最终会面对多少的补偿或者是随后开发商在拆迁现场可能采取的方式和方法。这种做法是非法的,因为在签订合同时,每个签署方都应该知道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所以这种空白协议是违规的。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方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即在拆迁前向当地政府申请,并拿到相关证书后,才能开始拆迁。同时,拆迁方在协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被拆迁方的权益,有关赔偿及安置应当达到被拆迁方的要求,不能单方面制定协议,更不能使用空白协议。
总之,在拆迁过程中,协议是建立在情况说明与权衡的基础上,而不是单方面的制定。所以,拆迁方不可使用空白协议,否则就是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同时也对被拆迁方的权益造成了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