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主达成的一份协议书,用于规定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加盖公证机关的公章或者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后方有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协议必须进行正式的公证或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和确认,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对离婚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一旦离婚协议经过公证或审查确认,就应当上交到相关的政府部门,例如民政部门,用于办理离婚手续。
此外,离婚协议上交还可以确保离婚双方遵守协议内容,并防止出现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没有上交,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很难获得法律保障和维权。而如果离婚协议上交了,一旦有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申请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应当上交,这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必要法律手段之一。离婚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协议内容,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争议,可以向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