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对国内法规的认识,即便双方离婚协议达成,也不能彻底排除抚养费问题。因为离婚涉及的是夫妻间的权益分配,而抚养费则是子女的法定权利,双方要达成的协议不能侵犯子女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父母要负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包括抚养费、教育费等。如果双方经济条件允许,应该确保给予子女充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即所谓的“多给不少给”。
当然,在实际的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双方的经济实力、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其他具体情况来确定,不能一刀切地套用一定的标准。如果双方协议存在一定的不公平之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修改。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对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并不能完全处理,如果父母不能达成合理的协议,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因此,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达成合理的协议,以免给子女的成长带来过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