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要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行达成离婚协议,并在人民法院进行离婚登记的,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手续必须经过法院审批和判决,也就是说,协议离婚还是需要法院判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要办理离婚手续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认,包括离婚协议书、赡养子女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书等相关协议书的制定和签署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迫、欺等情形,是否符合《婚姻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只有经过法院审查、确认生效后,才能进行离婚登记。
此外,经过法院判决的离婚手续,具有法律效力,为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和依据。在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一方强势压制另一方的情况,或者有一方在经济、教育、精神等方面占优势,导致协议的制定存在偏差,如果仅仅在协议书上签字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这将对当事人的一方造成不利影响。但是如果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地保障。
因此,即使是协议离婚,也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并判决作出离婚判决书才能生效,这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离婚手续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