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和迁安置房虽然都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住房问题而进行建设的住房,但两者是不同的概念。保障房是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资格认定程序,为住房困难家庭或特殊群体提供的住房;而迁安置房则是指政府为了推进城市建设或发展,对存在的违法建筑或是要拆迁的房屋进行补偿性的安置。
因为保障房和迁安置房的性质和功能不同,所以两者不可以互相混淆和混为一谈。同时,在实践中也不可以通过拆除保障房来建设迁安置房。因为保障房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而建设的,如果不专门为住房困难群体提供住房,就会影响他们的正常居住和生活。
而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保障房一旦建成,就必须长期保持保障房的属性,不能更改用途,更不允许被拆除。因此,对于已建成的保障房,不可以进行拆迁改建。如果政府需要建设迁安置房,应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