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没有证的情况较为常见,这主要是由于农民在乡村土地规划管理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建立宅基地,未能及时申请相关证件。但是,如果这些宅基地需要被征收或者拆迁,仍然可以获得补偿。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的征收应当依法进行,并对未办理宅基地证的居民,在征收或拆迁之前必须作出正式宣告告知,居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申请宅基地证并合法保存,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在征收或拆迁过程中,如果宅基地所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居民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金;如果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可以根据当地政策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
其次,对于农村宅基地没有证的情况,如果已经申请了土地承包合同并且能够证明宅基地是存在的,那么在征收或拆迁过程中,可以依据土地承包合同来证明宅基地的合法性,获得相应的补偿。
总之,虽然农村宅基地没有证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官方认证,但是在征收或拆迁过程中,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申请土地承包合同等途径来证明宅基地的存在,以便获取补偿。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在规划管理和政策制定上,更加注重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和规范,加快宅基地证的申请审批和发放,以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