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政府为了让被拆迁人有一个新的安置住房而建设的房屋,属于国家财产。那么如何将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别人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是不支持买卖的,也就是说买家无法直接将钱付给卖家,完成交易。因为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财产,只能由政府或者拆迁部门来进行过户手续。
其次,在过户前,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和资源税缴纳证明等。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必须要有卖家或购买人的家庭户口本,并要进行实名认证,即确认卖家或购买人的身份信息。
最后,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会领到新的产权证明,标志着拆迁安置房已经归属于新的产权人。
需要注意的是,过户后收到的新产权证并不是真正的产权证,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二次办证,才能获得真正的产权证。并且,房源需要满足过户规定,比如没有贷款、有规划用途等等,否则将无法过户。
总之,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别人是需要进行繁琐的手续和流程的,需要合法的轨道和政府部门的正式手续,购房人必须要提供真实的资料,否则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