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才能生效。因此,女子打印出来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后才能真正生效。
如果女子想要离婚,她需要与丈夫商量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在此时起到的作用是记录离婚双方的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内容。这张协议书需要由双方签字,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部门备案。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双方协议无误后,才能正式颁发离婚证书,表示夫妻关系已经解除。
因此,女子打印的离婚协议书仅仅是一份协商内容的记录,并不能代替法律程序。如果女子仅仅是打印协议书而没有与丈夫协商一致并办理民政部门的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协议书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女子没有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在离婚案件中作为证据进行举证。但这种情况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而且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否则将无法被法院认可。因此,办理离婚协议书时,需要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