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农村宅基地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离婚夫妻双方是否具有共同的协议。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面介绍一些解决方法。
首先,如果宅基地是夫妻共同所有,且离婚时两人均无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予以解决。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一起生活期间所购买的财物属于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应取得两人共同的财产证明,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宅基地是一方所有,离婚时可以协商由该方继续保留或者将其出售或赠与给对方。
最后,如果宅基地是双方的祖传财产,且在离婚期间没有达成协议,则应由双方的亲属或者亲友等中立的第三方出面调解,以确保合理公正地处理宅基地财产的问题。
总之,在离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宅基地财产问题,如果无法协商,则可以寻求法律或第三方调解的帮助,以保护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