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一种协议,包括了离婚后双方分割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规定,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文书。那么,离婚协议需要到民政局拿吗?
答案是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需要到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备案。备案过程中,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确认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协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民政局将不予备案,夫妻双方需要重新草拟修改协议。
备案完成后,民政局会出具一份离婚证明,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证明是离婚后必备的证件,可用于办理后续手续,如房产过户等。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书,需要到民政局备案,并领取相关证明。夫妻双方应当在协议达成后及时前往民政局备案,避免因为未备案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在协议草拟过程中要注意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为协议不合法而导致备案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