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于2020年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宅基地入市”这一任务,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行了重要规定。根据此通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招拍挂等形式流转土地,另一种是对宅基地进行入市。
对于宅基地入市,通知规定,要在保障农民利益、维护宅基地权益的前提下加快宅基地入市程序,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宅基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通知提出,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宅基地进入市场的门槛和条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控制性的办法。
因此,目前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入市,但具体政策和条件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申请人需要到当地乡镇或村委会进行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同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保护宅基地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